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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家驻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啦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4-17

近日,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技师学院3所驻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详情如下。


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是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现代化九年一贯制学校,创建于1981年。学校先后被评为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山东省学校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国际象棋特色学校、山东省甲骨文特色学校、山东省绿色学校、济南市市级卫生先进单位、济南市绿化先进单位、济南市花园式庭院、济南市文明校园,连续多年被评为济南市历下区教书育人先进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344人,正高级教师6人,高级教师91人,硕士研究生131人,教师本科学历达标率100%,其中,“齐鲁名师”、省特级教师2人,省优秀教师3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市名师和市学科带头人11人,区名师和区学科带头人30人,省教学能手6人,市教学能手9人,区教学能手96人。国家优质课一等奖8人,“一师一优课”部级优课1人、省优质课一等奖23人,“一师一优课”省级优课39人,市优质课一等奖63人。市、区级优秀教师50余人,市优秀班主任30人。

40多年来,学校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核心,大胆进行管理创新、教育创新、科研创新和评价创新,学校管理与治理相融合,逐步向现代教育治理转化。坚持“济南市领先,山东省知名、全国有影响”的目标,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健康发展,努力把学校办成现代化、高质量、有特色、具有实验性和示范性的全国一流名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2023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sdnu.edu.cn/)和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erfuzhong.sd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9:00-4月2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erfuzhong.sdnu.edu.cn/)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并逐件、准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面试前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3日11:00-4月22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及时查看网上报名初审情况。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招聘报名服务平台,关注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打印准考证前将《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等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fz8259@126.com。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等相关通知,通过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erfuzhong.sdn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笔试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教辅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思维应变、综合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计划。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erfuzhong.sdnu.edu.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卓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598095 监督电话:0531-86180036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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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建于1950年10月,是山东省首批省级规范化重点高中、首批省级教学示范学校,中国百强中学,国际奥赛数学、生物金牌学校,全国物理、化学、信息学奥赛金牌学校,全国科技创新大赛金牌学校,国家级传统体育项目(足球、篮球、田径)学校,全国中学生足球、男篮、女篮冠军学校。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山东省青少年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教学管理示范学校、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绿色学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以“办更美好的教育,建设具有大学气质的卓越高中”为办学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涵养具有“大学气质”的学校文化、养育具有“附中特质”的优秀学生、成就具有教育家品质的优秀教师,努力打造个性化教育最优的高中学校。学校分为校本部(走读)和幸福柳分校(寄宿)两个校区,共占地330余亩,学校建有先进的人工智能创新实验室、理化生探究数字实验室、智能自动录播教室、学生发展指导中心、体育馆及各类专业教室。学校现有教学班97个、在校学生4800余人,现有在职教职工384人,特级校长、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8人,高级教师17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7人,山东省教学能手6人,“齐鲁名师”1人,“济南名师”、“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7人,济南市教学能手14人,省、市优秀班主任40人,济南市学科带头人、中心组成员25人,获全国优质课一等奖36人,省优质课一等奖92人,学科奥赛金牌教练员11人。目前在学科奥赛已获7枚国际奖牌,在全国、省组织的学科竞赛中有上千人次获奖,被国内众多高校授予“优秀生源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2023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教师岗位的需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5.应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开除党籍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网(http://www.sdnu.edu.cn/)和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fuzhong.sd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9:00-4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fuzhong.sdnu.edu.cn/)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并逐件、准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面试前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3日11:00-4月22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及时查看网上报名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打印准考证前将《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同意应聘介绍信》等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sdsdfuzhong@163.com。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等相关通知,通过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fuzhong.sdn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无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专业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能力。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计划。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具体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fuzhong.sdnu.edu.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187151 监督电话:0531-86180036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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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技师学院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技师学院是全国第一所经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技师学院,是培养技师(预备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的摇篮,直属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院创建于1980年,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全国首批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集训基地、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冠军单位、首批山东省技工教育优质学校、省级文明单位。

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泉城济南,现有章丘主校区和燕山校区,总占地1200亩。设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文化创意、数字技能、现代服务、公共教育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3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万人,年培训鉴定人数过万,是名副其实的“双过万”学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3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人(中级岗位工作人员7人,初级岗位工作人员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 (含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的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6/)和山东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sdjsx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6:00

报名期间,考生登陆学院官网报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上传完整的报名材料后提交报名岗位。如个人信息或上报材料或研究方向不符合专业要求,将不予审核通过。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21日16:00后,学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4月22日16:00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9日9:00—5月13日9:30登录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3)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按规定在学院官网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院官网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00,面试人选仍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于2023年4月17日以前取得。

(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面试,并应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入党时间要求为2023年4月17日以前,开具的党员证明六个月以内有效)。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研究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另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3年4月17日。

(9)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教师7、教师8、教师9等三个岗位采取试讲、专家评议等方式组织招聘,不再组织笔试。

1.笔试

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查岗位所需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天内在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医生、财会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他岗位面试包含试讲、答辩两个环节(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试讲采取指定内容的方式进行,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要求、试讲参考教材等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教师7、教师8、教师9等三个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根据学院实际,我院此次公开招聘先体检后考察,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学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疫情防控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官网予以发布。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1-81291080

监督电话:0531-81292269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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